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天津这些行业可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解读来了

天津这些行业可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解读来了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22-12-31 13:17:27   阅读量:6220   
   12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发布《关于...
 

12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分阶段实施贫困行业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并进行政策解读

问:这种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缓缴政策适用于哪些单位。

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有上述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问题2: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哪部分社会保险费。

答: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缓缴2022年5月至7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当按时足额代扣代缴

问:单位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缓缴。

答: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于2022年5月至7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人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当月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4月初创企业可从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企业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以从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问:单位如何申请缓缴。

问:延期缴纳单位什么时候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递延企业最迟应在2022年12月底前补足递延养老保险费,延期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5月底前缴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从补缴滞纳金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自2023年1月1日起加收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作为滞纳金收取递延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提前补足递延养老保险费

问题6:如何处理员工延期缴费期间的待遇。

答:单位按规定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累计计算单位补足递延养老保险费前,不计算职工缴费月数和月缴费基数

职工按规定申领养老保险待遇,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或者在缓缴期内死亡的,单位应当先完成与该职工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

根据缓缴期限的规定,单位被依法注销的,应当补足注销前的全部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定岗位回报政策,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或失业补贴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延期缴费期间,员工积分结算,小客车摇号等权益不受影响。

问题7: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后的社会保险补贴如何处理。

答:社会保险补贴先垫付,后支付根据规定,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享受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人口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企业,应正常申请缓缴期间应享受的医疗保险补贴,生育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企业在缓缴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后,可一次性申请缓缴期间应享受的养老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和工伤保险补贴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吗。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2023年底前补缴补充基数在2023年全市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问: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如何处理。

答:根据本市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缓缴期间,实行阶段性脱钩管理政策,参保人员可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问: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延迟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保补贴如何处理。

答: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暂停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的,社保补贴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执行即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次月起终止社会保险补贴

问题11:所有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何时实施。

答: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政策,我市正在积极准备,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将尽快实施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长沙职业教育使出大手笔

下一篇:最后一页

图文推荐

写真推荐

网站地图 | 公司简介 | 业务介绍 | 新闻中心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6 zhyssc.com All rights reserved